云南省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刘海芳主动投案

观政 05-22 171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范佳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22日通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刘海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刘海芳出生于1955年9月,云南省师宗县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师宗县委常委、副县长,曲靖市计生委主任,会泽县委书记,曲靖市政府秘书长,曲靖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0年,刘海芳任曲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6年卸任。

近期,云南已有多名干部主动投案,如云南省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成武,云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茶忠旺,云南省大理州森林消防支队党委副书记、支队长计新阳,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俞志明。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16日消息,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云南省工作动员会召开。中央巡视组将在云南省工作2个半月左右。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云南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责任编辑: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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