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日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大数据局联合印发《生鲜乳收运“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优化生鲜乳收购、准运审批流程,推动生鲜乳收运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山东将聚焦生鲜乳收购、运输涉及事项,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为目标,推出生鲜乳收运“一件事”,将涉及的营业执照信息核验、生鲜乳收购许可、生鲜乳准运证明等三个政务服务事项集成为“一件事”,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实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动生鲜乳收运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助力全省生鲜乳行业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生鲜乳收运“一件事”包含以下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营业执照信息核验、生鲜乳收购许可和生鲜乳准运证明。山东省从事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的企业可以同步办理生鲜乳收购和运输许可的审批。
畅通线上线下渠道,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开设“生鲜乳收运”主题模块,实现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在县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生鲜乳收运‘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整合行政审批、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服务资源,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化水平。
整合申请表单材料,按照“系统集成、精简去重”原则,梳理生鲜乳收运“一件事”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优化整合为一套材料清单目录、“一件事”业务申请表格。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的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引导经营主体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以实现营业执照信息核验。探索“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对非核心材料缺失的,允许承诺后先行受理、5日内补齐补正;编制标准化服务指南和流程图,明确各环节办理标准,实现“流程可视化、操作标准化”。
强化数据共享应用,依托山东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信息实时共享;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减少纸质材料流转,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统一办理标准规范,集成审批事项申报条件、申请材料等办理要素,统一编制生鲜乳收运许可“一件事”办事指南,推动联办业务标准化办理。在线下服务窗口及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及时动态更新。将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书等生成二维码,并在服务大厅展示,实现办事指南数字化。
责任分工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市级审批服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引,牵头推动生鲜乳收运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县(市、区)级相关部门负责在线下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生鲜乳收运“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根据职责分工办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向联办部门推送业务数据。配合提供职责范围内经营主体登记数据支持,协助核验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信息。
农业农村部门(畜牧兽医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办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提供生鲜乳收运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提供职责范围内经营主体登记数据支持,协助核验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信息。
市级大数据部门配合业务办理部门在市级“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开设生鲜乳收运“一件事”主题模块,为业务系统连接提供技术支撑,实现数据保障系统运行环境安全稳定。省大数据局负责配合省畜牧兽医局将各市“一件事”链接统一汇总到省级“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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