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鹿青松
2024年,82岁的帅某某来到单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这位无儿无女的老人,在1975年与丈夫收养了刚出生的王某,然而王某如今不仅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更与老人断绝联系。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老人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了收养关系,并获得了8万元的医疗费、赡养费等费用。
含辛茹苦养子成人
八旬老人反遭遗弃
1975年6月,婚后未生育的帅某某夫妇收养了刚出生不久的王某。夫妇二人视如己出,不仅将王某抚养成人,还供其上学读书,帮助其顺利进入银行工作。然而,王某在成年后与亲生父母取得联系,与养父母的关系逐渐疏远。2012年养父去世后,王某彻底断绝了与帅某某的联系,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024年2月27日,帅某某来到单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位年逾八旬的老人体弱多病,既无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完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中心当即开辟绿色通道,当天完成受理、审查、指派工作,由擅长家事纠纷的山东盛雅律师事务所信峰律师承办此案。
法援绿色通道开启
老人争取合法权益
信峰根据帅某某的陈述和所提供材料,认为王某与帅某某已多年没有联系,双方关系已经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帅某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要求王某支付生活费,但帅某某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双方存在收养关系。围绕上述情况,信峰对案情进行了分析,本案的关键和难点是如何提供证据充分证明双方存在收养关系。信峰详细向帅某某分析了本案的风险,解释了其代理思路,帅某某表示理解和认可,与信峰办理了委托代理手续。
信峰办好委托手续后,有序开展代理工作:一是前往派出所调取王某的户籍信息;二是根据帅某某提供的线索寻找当年促成收养关系的中间人,整理记录证人证言;三是向村委会调取亲属关系证明;四是前往王某的工作单位调取人事档案等。前三项工作都进行得比较顺利,但是在开展第四项调取王某人事档案时,因王某已退休,其原工作单位以各种理由拒不提供。信峰一边向单县人民法院申请立案,一边将情况反映给单县法律援助中心。
单县法律援助中心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法律援助+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及时与单县人民检察院联系沟通,建议支持起诉。后在单县人民检察院的介入下,信峰顺利拿到了王某的人事档案。至此,本案的证据收集工作全部完成。
铁证面前终低头
调解达成解困局
2024年6月17日,案件在单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面对信峰提交的充分证据,王某不得不承认被抚养事实,但以经济困难为由要求分期支付赡养费。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分期支付可能面临执行困难,信峰反复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王某一次性支付8万元,并约定如逾期未付需再支付2万元违约金。
2024年7月9日,王某如期履行了付款义务。7月11日上午,帅某某双手捧着鲜红的锦旗,专程走进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事务所,紧紧握住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的手,眼角带着笑意说道:“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帮我把这桩烦心事彻底解决了!”锦旗上的烫金大字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映着老人舒展的眉头,也映着法律援助温情帮扶的暖心底色。
指派机构:菏泽市单县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员:山东盛雅律师事务所 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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