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政务服务网获悉,10月9日,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被罚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舟交工罚〔2025〕981。
主要违法事实显示,2025年09月25日16时09分,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舟山鑫泰西白莲绿色海工制造与运维基地30万吨级船坞工程施工现场检查时发现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范编制并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对上述违法行为,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公开信息显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是以水工、市政、工民建、路桥、铁路等工程施工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其成立于1981年,注册资本72,662.2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程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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