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法违规行为,金城医药董事长拟被罚150万元、禁入市场4年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昨天12:28

金城医药(300233.SZ)10月9日公告称,9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叶青的通知,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其收到证监会重新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69号)。

内容显示,赵叶青、王震、刘峰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对此,《告知书》拟决定如下:

一、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对赵叶青、王震、刘峰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赵叶青承担150万元,王震承担120万元,刘峰承担30万元。

二、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七项和第五条的规定,对赵叶青采取4年市场禁入措施;对王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金城医药表示,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主体为赵叶青先生个人,与公司日常经营无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3月12日,赵叶青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20号),拟处罚决定显示: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没收赵叶青、王震、刘峰违法所得约1543.91万元,其中赵叶青承担771.96万元,王震承担617.56万元,刘峰承担154.39万元;并处以约4631.74万元的罚款,其中赵叶青承担2315.87万元,王震承担1852.7万元,刘峰承担463.17万元。针对前述拟处罚事项,赵叶青依法向证监会申请进行了陈述、申辩和听证,此次披露的拟处罚金额较上次明显降低。

据金城医药官网介绍,公司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现有员工3900余人,在全球拥有30多家参控股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原料药、药物制剂、大健康产品、合成生物学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医药中间体、原料药CMO/CDMO服务,是全球知名的头孢类侧链中间体、生物发酵原料药谷胱甘肽、腺苷蛋氨酸产研基地,国内知名抗感染、女性健康药物生产商,拥有国内较丰富的头孢抗菌素及女性健康全生命周期系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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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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